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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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平
所在地区: 抚州
联系电话:13707040341
电子邮箱:qiuzhiping671101@126.com
执业证号:
执业机构:
通行证ID:qiuzhiping
登记时间:2015-02-04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市检察院对面)935号三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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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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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平律师一九九一年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一九九七年正式从事律师职业.现担任了全国知名的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抚州一中.临川二中及建设银行.临川区房管局.抚州辉煌公司等单位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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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未成年人在寄宿学校打闹,第三个学生在旁观看导致其受伤的,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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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孩子多大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详细介绍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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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公司做了6年,今年换了老板,老板2013年1月1日接手公司,当时说好的待遇是年薪九万,1月底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所以产假与婚假一同申请9月13日中到9月30日休婚假,10月1日到2014年1月13日休产假,之后公司让我们签订了新的合同,合同上面没有写具体的年薪额,休产假之前跟老板确认了年薪有无变动,老板回复“之前跟您说的年薪9万是你没有怀孕的待遇现在怀孕了所以产假期间只能拿基本工资(2000内)”如9万按月计算每月应是7500,现在年终奖发了,但是金额不对,老板把婚假、产假时发的基本工资计算在内,少了7000多元计算起来就是婚假、产假的基本工资没有发,更谈不上到9万了,请问老板这种做法是否触犯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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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如果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有一个关于年薪9万元的口头协议并且劳资双方对协议的成立和效力无异议,那么,该口头协议可以作为劳动报酬包括年终奖的计算依据。不过,由于劳资双方对于上述口头协议的理解不同,这就需要依法解释该协议。按照年薪制的一般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达标才会兑现年薪。至于劳动者休婚假、产假会不会影响劳动者的业绩,要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设定的业绩目标以及劳动者完成业绩目标的情况。在本案中,业绩目标和业绩完成情况不明了,不好妄断。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用人单位设定的业绩目标,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年薪中扣除业绩工资和奖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设定业绩目标,就不能说劳动者没有完成业绩目标,就只能兑现原定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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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打,去医院验伤挂什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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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好,我仔细审阅了你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br
1、及时进行伤害鉴定br
2、向伤害鉴定部门进行br
建议你来电咨询,讲的更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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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到我门市骗货款,有欠条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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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报警处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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