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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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富
所在地区: 安庆
联系电话:13074032716
电子邮箱:26892319@qq.com
执业证号:13408201010882380
执业机构: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
通行证ID:26892319
登记时间:2015-02-05
联系地址:望江县雷阳路金旺名都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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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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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本人较擅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具有较强法学理论功底和实际办案经验.运用自身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独到的办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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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鞋子在保修期坏了没有发票了是否能调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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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需要搜集证据,否则,难以维权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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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br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br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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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打工老板没给工资,劳动局说对方是个人承包不是公司制度,没法管,这是不是得告他,说告他是不是也没用,工地就是没钱,法庭也强制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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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建议请律师帮助,看看能否起诉老板的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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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个公司注册资本3600万,给我们写了欠条,改了法人章和人名章,并注明欠款金额和还款日期,但是逾期未还,我们怎么处理。怎样可以追回?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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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公司还款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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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r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r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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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农村有一处宅子地,且建有房屋。现面临拆迁,但户口本上仅有我爷爷、我叔和一弟弟,即我爷爷是户主,一弟弟显示关系为孙子。我叔叔已经过世,并且弟弟并没有法律程序认可为我叔叔的儿子,即我叔叔和我弟弟并没有显示为父子关系,当时为我弟弟办理户口时候也只是村委会写个证明是养子罢了,法律上好像并没有认可。只在户口本上显示我弟弟为孙子关系。这处宅子现在面临拆迁问题,我想咨询一下会按怎样的方法赔偿。会不会因为我叔叔已经去世,而我爷爷和一弟弟仅显示为户主与孙子关系,而不对这块儿宅子进行赔偿。如果有赔偿,又会以怎样的方式呢?多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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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会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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