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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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
所在地区: 鞍山
联系电话:15542758828
电子邮箱:zhangyang-322@163.com
执业证号:12103201211872012
执业机构:辽宁丛笑律师事务所
通行证ID:zhangyang-322
登记时间:2015-02-10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4号现代城B座2单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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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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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辽宁大学.执业以来.以诚信为本.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并获得当事人的深深认可.业务范围:交通事故, 房地产, 公司法, 劳动工伤, 合同法,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离婚, 继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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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伤残待遇标准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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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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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公司收了点公款交给公司的负责人,没打收条。怕要离开公司的话赖账,有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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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通过电话录音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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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人发生了矛盾,他找了五个人打伤了我,头部严重,他家只出医药费不出赔偿费,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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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合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按法律规定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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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借朋友一万元,曾打一张不规范的欠条(只写欠一万元),至今未还。该朋友未婚,无子女,孤身一人,2012年父亲过世,目前与母亲同住。我想咨询,如何使该人重新打一张对我有利的欠条,利息是否需要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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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建议找律师代写,免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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