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息
吕国华
北京市
北京国征律师事务所
13811168718
lvguohualawyer@126.com
土地征收 拆迁安置 房产纠纷 行政诉讼拆迁安置
发布时间:2015-04-22 10:35:37  浏览量:2210次
|个人简介

吕国华,北京国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国家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会会长,中国不动产征收法律在线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0820235;山东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北京专职律师;主要业务方向: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土地补偿、工程建筑、房产和物业纠纷等,法律顾问:包括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非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和个人法律顾问。理论研究与法律实务并重;以中文、英文和日文为工作语言。2007年被北京大学收录为“北大人物”;2007年被中国人力资源网评为“律界精英”;2007年荣获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的“2007年《北京律师》十佳撰稿人”称号;2007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授予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8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指导的第二届全国律师博客大赛“优秀博客奖”;2008年办理并引起中央领导重视的利辛拆迁经典案例被北京律师协会作为优秀案例在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上向北京全体律师推广学习;200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吕国华律师专著《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看图一点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图书馆收藏;200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吕国华律师专著《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看图一点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推荐入选为优秀书刊并翻译成藏、蒙、维等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2009年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进行拆迁立法;2010年新华社三次刊登吕国华律师关于拆迁变法的评论文章《新拆迁条例尴尬了谁》《程序正当原则下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利》等,在立法、司法、学界和律师实务界引起强烈反响;2010年当选为北京市东城区首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1年其著作《人民法院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案例选》被国务院法制办直属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热销全国各地新华书店;2012年当选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2013年,上书全国人大建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加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研讨会,首次提出将征收补偿原则由“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修改为“土地被征收后的用途”;2014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立法修改,其关于强化对立案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的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代表性专著和论文:《人民法院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案例选》:《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看图一点通》《公司法律顾问简要实务》《也谈“望闻问切”四诊法在律师接待当事人咨询中的适用》《房屋拆迁延期许可的可诉性分析》《渐行渐远的拆迁之痛》《城市房屋拆迁一论》《城市房屋拆迁二论》《强制拆迁纵论》《企业法律顾问简明读本》《关于拆迁补偿安置1996年司法解释法律效力的浅析》《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关于拆迁补偿安置1996年司法解释和2005年司法解释的比较分析》《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法律分析》《被拆迁人的权利研究》《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诉讼技巧研究》《拆迁补偿安置——从行政诉讼到民事诉讼的历史性跨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或撤销之诉的法理分析》《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分析》《新拆迁条例难产尴尬的谁》《程序正当原则下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利》《被征收人的尊严价更高》等专著、论文或时评。经典案例:吕国华律师办理了大量有关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其中不乏有全国性影响力的经典案例。吕国华律师担任了国内外数百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质量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己,法律服务模式上推陈出新、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其提出的“聆听、聚焦、满足、超越”的法律服务理念在国内独树一帜,深得客户赞誉。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瞭望东方周刊、国际先驱导报、民主与法治时报、参考消息、现代快报、半月刊、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深圳卫视、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周末、南方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东方早报、镇江日报、中国质量报燕赵都市报、云南日报、齐鲁晚报、重庆晨报、河南日报、包头晚报、中国时报搜狐财经、新浪法治、网易新闻中心、人民时评、新华头条联合早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泰晤士报、法新社、路透社等国内外著名媒体对其办理的案件和律师本人进行过采访报道。座右铭:真正的大律师,有言,有思,有为,有所取,有所不取;真正的大律师,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利多而逐之,不因权高位重而惧之,不因爱富嫌贫而避之;真正的大律师,始终为民族高瞻远瞩,为民主鞠躬尽瘁,为民生添锦加帛,为法治献计献策,为正义正气凛然,为除恶奋不顾身,为事业一丝不苟,为人生淡薄名利!吕国华律师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中街36号,邮编:101101电话:13811168718;电子邮箱:lvguohualawyer@126.com;QQ:545852153;网址http://www.guohua365.com特别声明:任何以吕国华律师助理或助手的名义接待咨询或者接受委托的行为均为假冒,咨询吕国华律师请提前电话预约,并要求出示吕国华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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