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妻子要求离婚拿到了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竟然只有68.72元。
丈夫婚内出轨 妻子起诉离婚
女子张某和丈夫谢某在2011年7月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太好,也没有孩子。今年年初,张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谢某离婚。
丈夫婚内出轨是主要原因,张某出具了证明丈夫出轨的电话录音。在2015年6月27日的通话中,谢某对母亲承认自己与其他女性一同回宾馆并发生性行为。
夫妻二人曾经签过一份“忠诚协议”,协商约定“在婚姻内,如一方出轨,有出轨行为,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出轨包括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共同财产68.72元归妻子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要求与谢某离婚,谢某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据此,应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准许离婚。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因本案所涉的两处房产,房屋产权证书均未办理,暂无法分割产权,庭审中,双方一致表示对于上述两处房产及所涉及的借款等待房产证书办理后另行诉讼主张。
关于本案涉及的协议问题,认定其合法有效。基于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即谢某名下银行账户余额68.72元应归张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