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状态:已解决
单位先是在我我孕期不适住院时和我说让我停薪留职而且不给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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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事业单位的派遣工,因为怀孕严重不适,在我医院期间,分管我们的领导给我打电话说经单位领导决定让我停薪留职,期间不给我上保险要全部自己承担,我不同意,我说那我就按照医生建议休息,好了就上班,不舒服了就按照医生建议休息,后来去找大领导谈,他说我这样可不行,不能我刚上两天就又拿假条来说要休息,要找人接替我的工作,但是我工资什么的也只能给别人了,我吹风就头痛所以只能在上班期间带着帽子,因为怀孕期间是不能吃药的,可是领导说我影响工作形象,我因为今年年初时胎死腹中做了一次引产,请了42天的引产假,在我这次在怀孕的时候因为妊娠反应太严重不得不多次到医院输液,严重的两次都住院了,我当时工作时说工资3000,但是发到手的只有1800多,领导也承认说保险单位和个人每个月扣除将近1200元,但是派遣公司的人打电话却不是这么说的,说是我们单位领导理解错误,这3000元本就包含了单位该给上的社保钱,这3000元不全是工资,而且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从单位账户发给我的,派遣公司的合同也从来没给过我,每次签合同也只让我签名字,工资和日期处都是空白的是,而且到现在我之前的引产津贴也没有发给我,在我之后生孩子的派遣同事都给了,而且之前和派遣公司联系还说我可以自己去拿津贴,等到找领导谈了之后派遣公司就说单位要求先打到单位在发给个人而且我问报了多少,她也说不知道,派遣在次电话联系我时又说单位一直要求她们把报销后的先打到单位,话语前后矛盾,而且我都有通话录音来证明这两次电话说的前后矛盾,我上月因为按照医生建议只上了一天班,这月发工资时没有发我,而且单位也没有告知我为什么,如果不是我自己问了同事根本都不知道。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提问者:游客3185 - 平民百姓 - 16-12-08 21:01
 

称呼:肖金民
职务:律师
回复日期:2016-12-09 09:30:41
你可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仍然不给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答案

ligang742694
级别:童生
回复日期:2016-12-10 16:46:26
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降低其待遇的,你这个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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